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一度在一些地区暗流涌动,由于其高能耗、高风险以及对金融秩序、资源环境的潜在危害,我国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挖矿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态势,一系列处分案例的曝光,不仅彰显了政策执行的坚定决心,也为企业和个人敲响了合规警钟:虚拟货币挖矿的“红利”背后,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巨大代价。
政策明令禁止:虚拟货币挖矿的“非法性”定位
虚拟货币挖矿是指通过大量计算设备竞争解决数学问题,从而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,我国早已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非法性,2021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严禁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并将存量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。“双碳”目标下,虚拟货币挖矿的高能耗特性与绿色发展理念背道而驰,使其成为政策清理的重点对象。
典型案例回顾:从“暗地操作”到“严厉处分”
近年来,各地监管部门查处多起虚拟货币挖矿违规案例,涉及个人、企业及地方监管部门,处分形式包括行政处罚、问责、关停设备等,形成了强大震慑。
某企业违规建设挖矿项目,被吊销执照并罚款
2022年,某省一家科技公司以“数据中心建设”为名,擅自购置数千台服务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,消耗大量电力资源,且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,经群众举报,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后,认定其行为违反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及虚拟货币挖矿禁令,最终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,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,相关设备被强制拆除。
个人住宅挖矿引发安全隐患,被行政拘留
2023年,某地居民李某利用自有住宅,改装电路、擅自增容,架设数十台“矿机”进行虚拟货币挖矿,由于设备长时间高负荷运行,多次导致小区电路跳闸,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,公安机关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以“扰乱公共秩序”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,并没收其挖矿设备。
地方监管不力,相关负责人被问责
部分地区曾出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“死灰复燃”现象,背后暴露出监管漏洞,某县对辖区内违规挖矿项目排查不彻底、处置不到位,导致挖矿活动长期隐蔽存在,上级督查组发现后,不仅关停了所有挖矿项目,还对县发改、工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,给予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等处分,强化了“监管失职必追责”的导向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