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虚拟货币因其高波动性和投机性备受关注,而“挖矿”作为虚拟货币的源头生产环节,也一度成为部分地区的“产业热点”,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明确,“挖矿虚拟货币交易违法吗”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,本文将结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与政策导向,清晰解读挖矿及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性质与风险边界。
挖矿:已被明确禁止的“淘汰类产业”
自2021年起,中国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监管态度发生根本性转变,从早期的默许或局部规范,到全面禁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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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定性:淘汰类产业与能源浪费
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“淘汰类产业”,要求各地坚决淘汰退出,这一定性基于挖矿活动的高能耗(如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相当于中等国家全年用电量)以及对产业升级、绿色发展的负面影响。 -
法律依据:多部门联合整治
- 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:明确“挖矿”属于淘汰类产业,地方政府需限期关停相关项目。
- 能源与环保法规:挖矿活动消耗大量电力资源,与国家“双碳”目标(碳达峰、碳中和)相悖,违反《节约能源法》《可再生能源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- 金融监管要求: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多次强调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扰乱金融秩序,需坚决取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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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中的处罚
中国已全面禁止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对新增挖矿项目,一律不予立项;对存量项目,要求限期关停并拆除设备,部分地区对违规挖矿企业处以高额罚款,并对相关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。
虚拟货币交易:不受法律保护的“非法金融活动”
与挖矿不同,虚拟货币交易本身未被直接写入《刑法》作为“犯罪行为”,但中国法律对其定性为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禁止相关交易并防范金融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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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政策:全面禁止与风险提示
- 2021年“9·24通知”: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包括:
- 开虚拟货币交易、兑换、作为中介平台等服务;
- 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定价、信息中介等服务;
- 参与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(如ICO、IFO、IEO等)。
- 银行与支付机构禁令: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开立、登记、交易、清算、结算等服务,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。
- 2021年“9·24通知”: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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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性质:不受保护的民事行为
虽然个人之间私下虚拟货币交易未被直接刑事化,但法律明确其不受保护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53条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个人因虚拟货币交易产生的纠纷(如诈骗、盗窃、违约等),法院不予受理,或驳回诉讼请求,2022年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则判决明确:“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,交易造成的损失由自行承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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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风险:涉嫌犯罪的“交易行为”
若虚拟货币交易涉及以下行为,可能构成犯罪:- 诈骗罪:以虚拟货币为名实施诈骗(如虚假交易平台、庞氏骗局);
-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:通过虚拟货币项目进行非法集资;
- 洗钱罪:利用虚拟货币交易转移违法犯罪所得;
-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:通过“黑客”手段窃取他人虚拟货币。
国际对比:为何中国对虚拟货币“零容忍”?
中国对挖矿和虚拟货币交易的严格监管,与其他国家形成对比,但背后逻辑一致:防范金融风险与保护民众利益。
- 美国、欧盟等:允许虚拟货币交易,但实施严格监管(如反洗钱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),并逐步探索央行数字货币(CBDC)。
- 中国:基于虚拟货币的“去中心化”“匿名性”特征,易被用于非法集资、洗钱、逃税等活动,且挖矿的高能耗与绿色发展理念冲突,因此采取“全面禁止+严厉打击”政策。
普通人需警惕的“法律陷阱”
尽管个人私下交易虚拟货币未被直接入刑,但仍需注意以下风险:
- 财产损失风险:虚拟货币价格剧烈波动,交易平台可能“跑路”,资产不受法律保护。
- 连带责任风险:若为他人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渠道(如出租账户、帮助转账),可能涉嫌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。
- 政策风险:监管政策持续收紧,未来可能进一步强化对个人交易的管控。
合法合规是底线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在中国已被明确为违法活动,属于淘汰类产业,必须全面禁止;虚拟货币交易则被定性为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虽个人私下交易未被直接刑事化,但不受法律保护,且涉及相关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。
对于普通人而言,应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,远离虚拟货币相关活动,避免触碰法律红线,关注国家数字货币(如数字人民币)的发展,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工具,才是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明智之举。
合规提示基于现行法律法规与政策,若涉及具体法律问题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







